賽事規則
顧及其他行山徑使用者安全: 參加者首要注意其他行山徑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,記謹禮讓、切勿顧意推撞,最重要是安全第一。
杯/水樽:大會不提供即棄杯,請自備環保杯/水樽以享用各款飲品。
號碼布:號碼布必須掛於身前,不容許放於身後;號碼布必須保持原狀,不能隨意剪裁。
準時開始比賽: 任何遲到之跑手,於開賽後15分鐘後便不能起步,該跑手會被視為 DNS (沒有起步)。
上訴:所有投訴必須於完賽後 30 分鐘內提出,並需於司令台付 $100 手續費。
修改報名資料:閣下報名後提出任何修改,須繳付手續費,每次修改費用為 $200。
超前前方跑手:超前在你前面的跑手時,請禮貎地示意前方跑手,並告訴他/她你在其左或右經過(on your right/ on your left )。
最終裁決:賽事總監擁有所有關於賽事的最終決定權。
報名: 本機構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參賽者;一經報名不可退還。
取消資格之事項:參賽者如違反下列事項, 立即取消資格。
(一) 比賽限定時間結束, 拒絕停止比賽;
(二) 拒絕遵守比賽守則和指示;
(三) 亂拋垃圾;
(四) 不尊重其他參賽者, 組織者或義工;
(五) 不按比賽指定的路線或走捷徑;
(六) 本賽事嚴禁陪跑,而跑手之支援者必須於檢查站 50 米範圍內進行支援 (包括提供飲料、食物等支援);於賽道上支援者嚴禁為參賽跑手提供任何支援,如提供飲料、食物等。